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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开通绿色通道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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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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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20日起,泸州市将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列入年度检验内容,没有完成改造的,将不再受理船舶展期临时检验申请;其他今年未达到年度检验时间但又申请了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的船舶,未按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将纳入负面清单;船舶完成改造、船检机构检验合格后,将在船舶检验证书上加注船舶改造技术方案编号。为提高检验通过率,降低改造对企业生产运输的影响,在改造过程中,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开通船舶改造申报、改造建设、业务指导等绿色通道,编制了《泸州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手册》110本发放船主,开通24小时电话咨询,安排船检技术人员到船舶改造一线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 来源: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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