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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港航违法行为厦门最高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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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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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厦门港口管理局印发《港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设置8类港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奖励。 根据《办法》,8类港航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包括举报无证、证件不全、超证件范围或证件过期从事国内水路运输,港口经营、建设活动的;举报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举报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举报违反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举报违反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为的等。 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结合相关处罚规定及裁量权基准中的违法程度,对举报港政、航政、水路运政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类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最低100元、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该《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早在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就印发试行了《办法》。在本次正式实施的《办法》中,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职责调整,增加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类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条款,进一步确保办法的严密性与实用性。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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