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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洲猪瘟病毒的疫情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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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03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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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洲猪瘟病毒的疫情风险提示
各有关单位:
近期,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和浙江省等地出现非洲猪瘟病毒疫情。由于该病毒可能通过生猪及猪肉制品内外贸运输途径进行传播,因此,请各地港口做好相关卫生防疫工作,重点防范来自境内外疫区的有关船舶,防止疫情通过港口渠道传播。如发现疫情请及时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
特此通知。
中国港口协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三日
关于非洲猪瘟病毒的重点信息
一、传播途径
首先,虫媒传播。可通过蜱虫、蚊子、牤、螯蝇等传播,并且非洲猪瘟病毒在这些昆虫中能够长期保持活性。 其次,体液传播。可通过猪肉制品、血液和精液等传播,长期保持活性。 此外,被病毒污染的饲料、水源、器具、运输工具,甚至是工作人员和服装,以及污染农场附近的空气都是潜在的传染源。
二、病毒特点及发病症状
非洲猪瘟具有极高传染性和高致病、致死率等特点,在2012-2020版的《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中,非洲猪瘟就被列为优先防范的13种重大外来动物疫病之一。基于当前的研究证据,非洲猪瘟不会传染人,而一旦猪感染该病,死亡率可达100%。该病毒潜伏期较短,往往在一周左右。猪感染后,发病症状明显,例如高热(40~42℃)、食欲减退、呼吸困难、皮肤发绀和出血、呕吐腹泻等等,并且发病一周后即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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