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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港口群协同建设 绿色港口
发布时间:2017-07-18 10:1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港口随之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成为趋势,港口面貌也从原来的‘灰头土脸’变为‘容光焕发’。”7月9日,谈及建设绿色港口时,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副总裁方怀瑾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港口行主题宣传采访团表示。

  记者发现,长三角港口群以问题为导向,构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在船舶节能减排、港口岸电建设、码头粉尘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及新能源推广应用等方面多措并举,将建设绿色、生态港口的理念一以贯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船舶减排区域联动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船舶燃料油因为含硫量高会增加硫的排放量,直接导致空气中硫含量升高,而硫是PM2.5的主要元凶之一。”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徐国毅告诉记者。

  为了解决这个“元凶”,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长三角地区专门成立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实施推进工作小组,苏浙沪联合制定《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船用低硫油补贴实施细则》,上海组合港主导实现政策、标准和执法“三统一”,推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政策于2016年4月1日起率先在长三角落地生根。

  “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以来,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海事部门积极开展船舶燃油检查,查处不少船舶靠泊期间未按规定使用低硫油的行为。”上海海事局副局长谢群威介绍说,“两省一市”加大执法力度,长三角地区低硫油使用取得实质性推进,有效改善了沿海和沿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长三角“两省一市”环保厅(局)各国控点大气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度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硫含量变化尤为明显,其中,上海市平均每立方米15微克,较2015年下降11.8%;江苏省平均每立方米21微克,较2015年下降16%;浙江省平均每立方米11微克,较2015年下降21.4%。

 

 

  港口码头多措并举 做实港区生态建设

  除了降低船舶污染物排放,长三角港口还积极从港口基础设施、装卸运输设备改造、全自动化系统应用、清洁能源利用等方面推动港口“转绿”。

  上海、宁波、太仓等港口加大岸基供电设备的投入力度,船舶靠港之后,关闭船上的辅助柴油发电机,转而使用码头高压岸电系统提供的电力,实现船舶在港“零排放”。

  “江苏港口已建成岸电系统463套,在水运岸电推广上力度很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局长朱培德介绍。在排放控制区条件下,每艘海船使用岸电与使用含硫量为0.5%m/m的燃油相比,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448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3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5685吨。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张林在谈到岸电系统时也表示,“十三五”期,上海港要全力推进岸电技术的应用,计划在外高桥和洋山港区推出6套、吴淞港区推出2套,如果使用稳定,以后将持续加大岸电技术推广力度。

  在深化船舶岸基供电技术应用的同时,长三角港口还加强港区LED绿色照明技术、港口机械节能减排技术和LNG清洁能源应用与智能调度系统等技术的推广,让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港口发展的各个方面。

 

 

  “近年来,上海港致力于油改电、油改气及新能源的应用,在能耗强度和排放强度有了很大进步。”方怀瑾表示。目前,上海港正在推动LNG集装箱卡车的应用,通过继续投资建设,“十三五”末,预计能耗和排放强度再降5%左右。

  “与LNG动力相比,上海港洋山港区四期全自动化码头建成后,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零排放’。”方怀瑾自豪地说,按照设计,洋山港区四期全自动化码头百分百使用电力驱动,从根本上解决排放问题。

  此外,长三角港口还通过建设挡风抑尘墙、收集和处理设施以及喷淋系统及相关环保设备,加强干散货码头的粉尘治理。据悉,这些设备投入使用后,老旧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70%,新建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100%。

  水污染联防联治 构建碧海清洁屏障

  “今年1月至6月,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均在Ⅱ到Ⅲ类间,41条入江支流断面水质优Ⅲ、劣Ⅴ比例分别为63.6%、11.4%,同比分别改善19.4个百分点和3.9个百分点。”朱培德说。

  “长三角地区河汊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水系连通,水污染防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徐国毅表示,长三角“两省一市”在水污染防治上探索协同治理路径。

  在浙江,现已形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借鉴浙江“河长制”经验,江苏省全面推动104个国家考核断面全部由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断面长”,水污染防治责任“一落到底”。

  配套水污染防控治理,江苏省专门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共抓大保护”为统领,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走廊”,深入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沿江港口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和交通干线综合环境整治行动。沿江港口水污染防治设施按照环保要求基本达标率96%,基本可以实现航区内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处理。

  为了“共饮一江春水”,长三角相关省市已建立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并专项印发了《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工作章程》,江苏、浙江、上海实现水污染治理联防联控。

  据悉,在共同落实“水十条”之外,“两省一市”还将协同推进跨界临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逐步实现污染源清单共享。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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