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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明确疫情期间岸电连船操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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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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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出台方案,明确疫情期间岸电连船操作等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港航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和守护青山碧水两不误,厦门港结合工作实际,同厦门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及厦门港务电力有限公司研究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岸电连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连船人员体温正常,14天内无接触我国涉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或到过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才可登轮连船操作。根据《方案》,连船船员经有关部门检疫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则建议取消连船。对来自或近期停靠过疫情严重地区的船舶,为降低防疫风险,采用人员不登轮的连船方案进行操作。此外,《方案》还对人员不登轮的连船方案及代替人员登轮确认连船步骤等进行明确。 截至目前,厦门港共建成高压岸电设施11套,工作船及港作船舶岸电低压岸电覆盖率90%以上,1至2月,累计接船时长1596小时,使用岸电47.3万度。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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