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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版:“长三角货车通行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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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6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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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卡车适用!上海版“长三角货车通行证”发布 日前,上海市交通委指导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长三角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一体化货运车辆通行证”(简称“货通证”)。从今日起,上海市符合国家和本市防疫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只需登陆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疫情服务专区,进入“长三角货通证”小程序,填写包括车牌号、货物类型、司机和随车人员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可自动生成电子版“货通证”,也支持下载打印。持证货运车辆在长三角区域内可便捷通行;持证货运从业人员返回上海后,无须再次隔离14天。同时,据了解,目前非沪车牌不能申请“货通证”。 新型肺炎疫情突发,为了更好防控,不少省市针对高速公路都进行了封闭管理、或者办理通行证通行,外地进入需要隔离14天等要求,部分地区甚至禁止外省市牌照车辆进入。这些限制措施给车辆调度和运输管理带来极大不便,降低了车辆的利用率。 由于各地严格管制进出、导致拖车驾驶员未能及时回流,而返岗的驾驶员还要处于14天的隔离期,导致整个拖车市场无法复工,再加上部分地区高速公路封闭,整个拖车市场运力近1-2周段时间难以恢复。 据一家集卡公司统计,服务于上海和宁波地区的集卡车司机中,约有90%尚未返回工作岗位。近日,有多家媒体披露宁波市口岸办发布了《关于缓解当前集装箱司机严重紧缺问题的有关措施》 。据港口圈了解,该文件目前尚未得到批复,若该文件一旦得到落实,将有效缓解目前集卡司机紧缺的局面。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货运车辆通行证时,要切实履行企业防范疫情主体责任,要确保驾驶员和随行乘车人员身体健康,不得使用疑似发烧人员和春节假期后回沪隔离未满14天人员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在申请时填写车号、货物类型、司机和随车人员个人信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同时,持“货通证”的人员应主动支持配合运输地相关管理部门所采取的诸如测温、登记等疫情防范措施。 日前还传来好消息,经国务院同意,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据了解,此次免费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费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其中,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来源: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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